民國105年 第2梯次 升降機裝修乙級 學科

第16題

依公寓大樓管理條例,於樓頂避難平台設置無線電台基地台或其他類似行為應經

題目

依公寓大樓管理條例,於樓頂避難平台設置無線電台基地台或其他類似行為應經

  1. (1) 交通目的主管機關同意
  2. (2) 全部區分所有權人同意
  3. (3) 該頂層區分所有權人同意
  4. (4) 建築主管機關同意

官方答案

(3) 該頂層區分所有權人同意

解析

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33條規定,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的決議若涉及在樓頂平臺設置無線電臺基地臺、行動電話基地臺等類似強波發射設備,應經頂層區分所有權人同意,決議才生效力。這是因為基地臺直接設置在頂層住戶上方,對其居住安寧、景觀與健康疑慮的影響最直接,所以賦予頂層區分所有權人特別同意權。僅取得建築或交通主管機關許可,不能取代這項法定同意程序。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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