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9年 第1梯次 升降機裝修丙級 學科
第74題
下列何者為營業秘密法所肯認?
題目
下列何者為營業秘密法所肯認?
- (1) 營業秘密共有人無正當理由,拒絕同意授權他人使用該營業秘密
- (2) 債權人A 聲請強制執行甲公司之營業秘密
- (3) 丙公司與丁公司共同研發新技術,成為該營業秘密之共有人
- (4) 乙公司以其營業秘密設定質權,供擔保向丙銀行借款
官方答案
(3) 丙公司與丁公司共同研發新技術,成為該營業秘密之共有人
解析
依營業秘密法第 6 條規定,營業秘密得全部或部分讓與他人,或與他人共有;丙、丁兩家公司共同研發新技術,即可成為該營業秘密的共有人,這是本法明文肯認的權利歸屬型態。營業秘密為共有時,各共有人非經全體共有人同意,不得將其應有部分讓與他人;對營業秘密的使用或授權他人使用,除共有人間另有約定外,亦應經全體同意,因此個別共有人表示意見屬權利行使,不能解為當然應強制同意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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