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4年 第1梯次 建築工程管理甲級 學科
第35題
依建築技術規則規定,凡從事建築行為時,應於施工場所之周圍,利用鐵板木板等適當材 料設置高度,請問在多少m 以上之圍籬或有同等效力之其他防護設施,但其周圍環境無礙…
題目
依建築技術規則規定,凡從事建築行為時,應於施工場所之周圍,利用鐵板木板等適當材 料設置高度,請問在多少m 以上之圍籬或有同等效力之其他防護設施,但其周圍環境無礙 於公共安全及觀瞻者不在此限:
- (1) 1 . 8
- (2) 1
- (3) 1 . 5
- (4) 2 m
官方答案
(1) 1 . 8
解析
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規定,凡從事建築行為時,應於施工場所周圍利用鐵板、木板等適當材料設置高度1.8公尺以上之圍籬,或有同等效力之其他防護設施,以維公共安全與觀瞻;但其周圍環境無礙於公共安全及觀瞻者,不在此限。故法定最低圍籬高度為1.8公尺。選項1正確。其他選項:選項2之1公尺、選項3之1.5公尺均低於1.8公尺之法定標準;選項4之2公尺雖高於標準但非法定最低要求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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