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6年 第2梯次 建築工程管理乙級 學科

第66題

契約當中可由一般日曆天中扣除天數而不計入工作天,有哪些情形?

題目

契約當中可由一般日曆天中扣除天數而不計入工作天,有哪些情形?

  1. (1) 受氣候因素影響而不能工作時
  2. (2) 材料進場之檢驗、查驗
  3. (3) 國定假日、選舉日或依習俗休假而不能工作
  4. (4) 非承包商所能控制之因素,導致工程停頓或要徑作業不能工作

官方答案

(1) 受氣候因素影響而不能工作時、(3) 國定假日、選舉日或依習俗休假而不能工作、(4) 非承包商所能控制之因素,導致工程停頓或要徑作業不能工作

解析

工程契約以「工作天」計算工期時,係自日曆天扣除非屬承包商可歸責且無法工作之天數:氣候因素致不能工作(1),及國定假日、選舉日、習俗休假不能工作(3)均應扣除;非承包商所能控制之因素致工程停頓或要徑作業不能工作(4,如機關或第三人原因、不可抗力)亦得扣除。至於材料進場之檢驗、查驗(2)屬承包商履約過程中應配合之正常作業時程,原則上計入工作天,不得逕自扣除,故選1、3、4。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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