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6年 第2梯次 按摩職類 按摩乙級 學科

第25題

檢舉人應以何種方式檢舉貪污瀆職始能核給獎金?

題目

檢舉人應以何種方式檢舉貪污瀆職始能核給獎金?

  1. (1) 委託他人檢舉
  2. (2) 匿名
  3. (3) 以他人名義檢舉
  4. (4) 以真實姓名檢舉

官方答案

(4) 以真實姓名檢舉

解析

依「獎勵保護檢舉貪污瀆職辦法」規定,檢舉人須以真實姓名檢舉並接受查證,查證屬實始得核給獎金;匿名、委託他人或以他人名義檢舉者,因無法確認身分與通知領獎,不符發給獎金要件。故應以真實姓名檢舉,本題選4。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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