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9年 第3梯次 按摩職類 按摩乙級 學科

第61題

廠商某甲承攬公共工程,工程進行期間,甲與其工程人員經常招待該公共工程委辦機關之監工及驗 收之公務員喝花酒或招待出國旅遊,下列敘述何者為對?

題目

廠商某甲承攬公共工程,工程進行期間,甲與其工程人員經常招待該公共工程委辦機關之監工及驗 收之公務員喝花酒或招待出國旅遊,下列敘述何者為對?

  1. (1) 因為不是送錢,所以都沒有犯罪
  2. (2) 只要工程沒有問題,某甲與監工及驗收等相關公務員就沒有犯罪
  3. (3) 某甲與相關公務員均已涉嫌觸犯貪污治罪條例
  4. (4) 公務員若沒有收現金,就沒有罪

官方答案

(3) 某甲與相關公務員均已涉嫌觸犯貪污治罪條例

解析

依《貪污治罪條例》,公務員對於職務上行為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者構成犯罪;「不正利益」不限於現金,招待喝花酒、招待出國旅遊等財產上或非財產上的利益都包含在內。廠商為順利通過監工、驗收而招待相關公務員,可能構成行賄,公務員則涉收賄,雙方均有刑責。因此「沒送錢就沒罪」、「工程沒問題就沒罪」、「沒收現金就沒罪」的說法都不成立。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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