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99年 第3梯次 配電電纜裝修乙級 學科
第16題
配電場( 室) 之高度,除樑下部分在不影響供電設備之設置,得酌予降低外,其他空間之淨高 須維持在多少公尺以上?
題目
配電場( 室) 之高度,除樑下部分在不影響供電設備之設置,得酌予降低外,其他空間之淨高 須維持在多少公尺以上?
- (1) 1 . 5
- (2) 2 . 0
- (3) 2 . 5
- (4) 3 . 0
官方答案
(3) 2 . 5
解析
依配電場所設置相關規範,配電場(室)除樑下部分在不影響供電設備設置得酌予降低外,其餘空間淨高須維持在2.5公尺以上,以確保設備安裝、散熱通風及維護人員作業安全。故選2.5公尺。其他高度偏低或偏高不符合一般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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