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95年 第3梯次 中餐烹調乙級 學科

第28題

炸過食物的油可

題目

炸過食物的油可

  1. (1) 放回原來的油桶中與新油摻和,以後再用
  2. (2) 另用容器裝好,短期間內儘速把它用來煎炒其他食物
  3. (3) 倒起,要炸東西時再繼續使用,可炸好幾次
  4. (4) 隨個人喜好

官方答案

(2) 另用容器裝好,短期間內儘速把它用來煎炒其他食物

解析

炸過的油應先濾除殘渣,另用容器盛裝,並在短期間內儘速用於煎炒等其他烹調方式,避免再次長時間高溫油炸。若倒回原桶與新油摻和,會加速新油氧化劣變;若反覆多次油炸,油脂會產生醛、酮及聚合物等劣變物質,影響風味與健康,因此不可依個人喜好任意處理。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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