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9年 第3梯次 烘焙食品─麵包、餅乾乙級 學科

第4題

包裝食品應標示之事項,以下何者正確

題目

包裝食品應標示之事項,以下何者正確

  1. (1) 製造日期
  2. (2) 食品添加物之功能性名稱
  3. (3) 含非基因改造食品原料
  4. (4) 國內通過農產品生產驗證者,標示可追溯之來源

官方答案

(4) 國內通過農產品生產驗證者,標示可追溯之來源

解析

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2條,包裝食品應標示品名、內容物、淨重、食品添加物名稱、製造廠商或國內負責廠商、原產地、有效日期、營養標示及含基因改造食品原料等。法規強制標示的是有效日期,製造日期並非必標,故第1項不正確。混合二種以上添加物而以功能性命名者,仍須分別標明各添加物名稱,只標功能性名稱不符規定,第2項錯誤。只有含基因改造原料才須標示,非基因改造屬自願標示,第3項非應標事項。國內通過農產品生產驗證者,應標示可追溯之來源,第4項正確。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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