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6年 第2梯次 油壓乙級 學科

第58題

下列何者非屬法定危險性工作場所?

題目

下列何者非屬法定危險性工作場所?

  1. (1) 從事石油裂解之石化工業之工作場所
  2. (2) 農藥製造工作場所
  3. (3) 火藥類製造工作場所
  4. (4) 金屬表面處理工作場所

官方答案

(4) 金屬表面處理工作場所

解析

依《職業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第 4 條及「危險性工作場所認定標準」,法定危險性工作場所包括:高壓氣體製造/儲存、易燃性高壓氣體、石油裂解石化、火藥類製造、農藥製造、特定化學物質製造等。金屬表面處理(電鍍、陽極處理等)雖有化學品使用,但未列入法定危險性工作場所公告清單,屬一般工作場所,僅需依一般危害預防規範辦理。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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