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第1梯次 油壓乙級 學科
第55題
針對在我國境內竊取營業秘密後,意圖在外國、中國大陸或港澳地區使用者,營業秘密法是否 可以適用?
題目
針對在我國境內竊取營業秘密後,意圖在外國、中國大陸或港澳地區使用者,營業秘密法是否 可以適用?
- (1) 能否適用需視該國家或地區與我國是否簽訂相互保護營業秘密之條約或協定
- (2) 可以適用並加重其刑
- (3) 無法適用
- (4) 可以適用,但若屬未遂犯則不罰
官方答案
(2) 可以適用並加重其刑
解析
依營業秘密法規定,在我國境內不法取得營業秘密,且意圖於外國、中國大陸或港澳地區使用者,本法設有特別規範,不僅可以適用,且屬加重處罰之事由,予以加重其刑,以因應營業秘密外流境外之風險。選項1錯誤,本規定為國內法直接適用,不以簽訂相互保護條約為前提;選項3錯誤,法規明定可適用;選項4錯誤,此等行為既遂與未遂均設有刑責,未遂亦罰。故答案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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