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6年 第3梯次 下水道設施操作維護─水質檢驗乙級 學科

第17題

下列分析方法中不適宜作鹼度測定者為:

題目

下列分析方法中不適宜作鹼度測定者為:

  1. (1) 標準酸滴定法
  2. (2) 蒸餾法
  3. (3) 指示劑法
  4. (4) p H 測定計

官方答案

(2) 蒸餾法

解析

鹼度定義為水中可接受質子之物質總量,標準測定採用標準酸(如 0.02 N H₂SO₄)滴定至 pH 4.5(甲基橙終點)或 pH 8.3(酚酞終點),屬酸鹼滴定法。蒸餾法用於挮發性物質分離(如氨氮、酚類),無法測定鹼度;指示劑法與 pH 計法均為滴定終點判定之輔助手段,非獨立分析方法。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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