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0年 第3梯次 食品檢驗分析乙級 學科

第21題

下列產品何者無須標示過敏原資訊?

題目

下列產品何者無須標示過敏原資訊?

  1. (1) 花生糖
  2. (2) 起司
  3. (3) 優格
  4. (4) 蘋果汁

官方答案

(4) 蘋果汁

解析

依「食品標示宣傳廣告管理辦法」第12條及「食品過敏原標示辦法」,食品業者應標示含有致敏原之原料。法定8大類致敏原包含:甲殼類、芒果、花生、牛奶、蛋、魚類、堅果、穀類含麩質穀粒(含麩質穀類)、大豆、芝麻、亞硫酸鹽等。選項1花生糖含花生,2起司含牛奶,3優格含牛奶,均為應標示對象;選項4蘋果汁原料僅蘋果,不屬法定致敏原範圍,故無須標示過敏原資訊。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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