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5年 第1梯次 食品檢驗分析丙級 學科
第41題
食物冷卻處理,何者正確
題目
食物冷卻處理,何者正確
- (1) 應在4 小時內將食物由60°C降至21°C
- (2) 盛裝容器高度不宜超過10 公分
- (3) 不可使用冷水或冰塊直接冷卻
- (4) 熱食放入冰箱可快速冷卻,以保持新鮮
官方答案
(2) 盛裝容器高度不宜超過10 公分
解析
食物冷卻應使用淺盤使厚度不超過約10公分以加速散熱;正確流程為2小時內由60°C降至21°C、再4小時內降至5°C。冷水或冰浴輔助冷卻是允許的,熱食直接放冰箱反而不利冷卻與冰箱溫度。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