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3年 第3梯次 肉製品加工─顆粒香腸、醃漬類丙級 學科

第63題

肉製品工廠其原料肉之分切、加工處理場所之溫度應在

題目

肉製品工廠其原料肉之分切、加工處理場所之溫度應在

  1. (1) 40°C
  2. (2) 0°C以下
  3. (3) 15°C以下
  4. (4) 30°C

官方答案

(3) 15°C以下

解析

肉製品工廠的原料肉分切與加工處理場所屬於易腐敗食品作業區,應以低溫抑制微生物繁殖,一般衛生規範要求作業場所溫度維持在15°C以下。40°C與30°C接近常溫,微生物增殖快;0°C以下雖可低溫保存,卻不適合人員長時間分切操作,也非一般作業場所的溫度規定,因此選15°C以下。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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