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5年 第2梯次 第一種壓力容器操作單一級 學科

第37題

事業單位違反法令條款經檢查機關通知限期改善而不如期改善,或已發生職業災害或有發生 職業災害之虞時,勞動檢查機構得通知其部分或全部停工,勞工於停工期間,應由雇主

題目

事業單位違反法令條款經檢查機關通知限期改善而不如期改善,或已發生職業災害或有發生 職業災害之虞時,勞動檢查機構得通知其部分或全部停工,勞工於停工期間,應由雇主

  1. (1) 補貼生活費
  2. (2) 發給退職金
  3. (3) 照給工資
  4. (4) 發給資遣費

官方答案

(3) 照給工資

解析

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36 條第 2 項規定:事業單位經通知限期改善而不如期改善,或已發生職業災害或有發生職業災害之虞時,勞動檢查機構得通知其部分或全部停工;勞工於停工期間,雇主應照給工資。此為保障勞工權益之強制規定,不屬生活費補貼、退職金或資遣費範疇。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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