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5年 第2梯次 商業計算乙級 學科

第55題

不得記載利息之票據為

題目

不得記載利息之票據為

  1. (1) 支票
  2. (2) 匯票
  3. (3) 支票及本票
  4. (4) 本票

官方答案

(1) 支票

解析

支票性質為支付工具,講求迅速付款,票據法規定支票不得記載利息(記載者視為無記載),故不得記載利息之票據為支票,選1。匯票與本票均得記載利率或約定利息(如分期付款票據),故選項2、4所列票據非不得記載利息;選項3包含本票亦不正確。支票著重即期支付,若允許記載利息將延宕資金流通,故立法上排除之。執票人對支票發票人之權利時效較短,亦與利息約定無關。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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