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第3梯次 儀表電子乙級 學科
第19題
對於噪音管制法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題目
對於噪音管制法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1) 人民得向主管機關檢舉使用中機動車輛噪音妨害安寧情形
- (2) 環保局得視噪音狀況劃定公告噪音管制區
- (3) 使用經校正合格之噪音計皆可執行噪音管制法規定之檢驗測定
- (4) 噪音指超過管制標準之聲音
官方答案
(3) 使用經校正合格之噪音計皆可執行噪音管制法規定之檢驗測定
解析
依噪音管制法,噪音指超過管制標準之聲音,因此第 4 項敘述正確;人民發現使用中機動車輛(例如改裝排氣管)妨害安寧時,得向主管機關檢舉,第 1 項正確;主管機關得視實際狀況劃定公告噪音管制區,並訂定分區管制標準,第 2 項亦正確。第 3 項錯誤:噪音的檢驗測定應由中央主管機關認可的檢驗測定機構執行,並非任何人手持經校正合格的噪音計就可為之;儀器合格只是必要條件,執行資格與程序仍須符合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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