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7年 第2梯次 電力電子甲級 學科
第12題
關於侵占罪之概念,下列何者錯誤?
題目
關於侵占罪之概念,下列何者錯誤?
- (1) 事後返還侵占物可免除責任
- (2) 員工不能將向客戶收取之貨款先行用於支付自己親屬之醫藥費
- (3) 員工私自將公司答謝客戶之禮盒留下供己使用,即會構成
- (4) 員工將公司財物由持有變成據為己有之時即已構成
官方答案
(1) 事後返還侵占物可免除責任
解析
侵占罪在行為人將持有他人之物變易為自己所有之意圖時即已成立,事後返還侵占物只屬於犯後態度,可能影響量刑或民事返還責任,並不能免除刑事責任,所以「事後返還即可免責」是錯誤敘述。員工代收客戶貨款、公司答謝客戶的禮盒,都屬於因業務而持有的財物,擅自挪用或據為己有會構成侵占;將公司財物由持有變成據為己有之時,犯罪即已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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