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8年 第2梯次 電力電子甲級 學科
第5題
甲公司開發部主管A 掌握公司最新技術製程,並約定保密協議,離職後就任同業乙公司,將甲公 司之機密技術揭露於乙公司,使甲公司蒙受巨額營業上損失,下列何者「非」屬A…
題目
甲公司開發部主管A 掌握公司最新技術製程,並約定保密協議,離職後就任同業乙公司,將甲公 司之機密技術揭露於乙公司,使甲公司蒙受巨額營業上損失,下列何者「非」屬A 可能涉及之刑 事責任?
- (1) 刑法之背信罪
- (2) 刑法之洩漏工商秘密罪
- (3) 營業秘密法之以不正方法取得營業秘密罪
- (4) 營業秘密法之未經授權洩漏營業秘密罪
官方答案
(3) 營業秘密法之以不正方法取得營業秘密罪
解析
營業秘密法所稱「以不正方法取得」是指行為人原本並未持有該秘密,卻以竊取、侵占、詐術、脅迫、擅自重製等手段取得。A 原為開發部主管,因職務而合法持有並知悉該技術,並非「取得」而來,因此不構成該罪。A 離職後違反保密協議,將機密揭露給同業,屬於未經授權洩漏營業秘密;其違背為公司處理事務的忠實義務,致公司蒙受損失,可能涉及背信罪;洩漏工商秘密亦可能成立。故選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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