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8年 第2梯次 電力電子甲級 學科

第5題

甲公司開發部主管A 掌握公司最新技術製程,並約定保密協議,離職後就任同業乙公司,將甲公 司之機密技術揭露於乙公司,使甲公司蒙受巨額營業上損失,下列何者「非」屬A…

題目

甲公司開發部主管A 掌握公司最新技術製程,並約定保密協議,離職後就任同業乙公司,將甲公 司之機密技術揭露於乙公司,使甲公司蒙受巨額營業上損失,下列何者「非」屬A 可能涉及之刑 事責任?

  1. (1) 刑法之背信罪
  2. (2) 刑法之洩漏工商秘密罪
  3. (3) 營業秘密法之以不正方法取得營業秘密罪
  4. (4) 營業秘密法之未經授權洩漏營業秘密罪

官方答案

(3) 營業秘密法之以不正方法取得營業秘密罪

解析

營業秘密法所稱「以不正方法取得」是指行為人原本並未持有該秘密,卻以竊取、侵占、詐術、脅迫、擅自重製等手段取得。A 原為開發部主管,因職務而合法持有並知悉該技術,並非「取得」而來,因此不構成該罪。A 離職後違反保密協議,將機密揭露給同業,屬於未經授權洩漏營業秘密;其違背為公司處理事務的忠實義務,致公司蒙受損失,可能涉及背信罪;洩漏工商秘密亦可能成立。故選 3。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