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第1梯次 電力電子甲級 學科
第51題
檢舉人向有偵查權機關或政風機構檢舉貪污瀆職,必須於何時為之始可能給與獎金?
題目
檢舉人向有偵查權機關或政風機構檢舉貪污瀆職,必須於何時為之始可能給與獎金?
- (1) 犯罪未起訴前
- (2) 預備犯罪前
- (3) 犯罪未遂前
- (4) 犯罪未發覺前
官方答案
(4) 犯罪未發覺前
解析
依獎勵保護檢舉貪污瀆職的相關規定,檢舉必須在犯罪尚未被發覺之前提出,讓偵查機關因檢舉而開始偵辦,才符合請領獎金的要件;案件若已被發覺、進入偵查或起訴階段才提出,就不符規定,且通常還須經起訴、判決有罪確定後才核發獎金。所謂「未發覺」,是指有偵查權的機關尚不知犯罪事實,或雖知犯罪事實但不知犯人為誰。起訴前、預備犯罪前、未遂前都不是判斷的時點基準。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