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6年 第3梯次 電力電子乙級 學科

第40題

按照現行法律規定,侵害他人營業秘密,其法律責任為

題目

按照現行法律規定,侵害他人營業秘密,其法律責任為

  1. (1) 僅需負民事損害賠償責任
  2. (2) 刑事責任與民事損害賠償責任皆不需負擔
  3. (3) 刑事責任與民事損害賠償責任皆需負擔
  4. (4) 僅需負刑事責任

官方答案

(3) 刑事責任與民事損害賠償責任皆需負擔

解析

依營業秘密法規定,侵害他人營業秘密者,除須對權利人負民事損害賠償責任外,若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意圖損害營業秘密所有人之利益,而有竊取、侵占、詐欺、脅迫、擅自重製或使用等行為,另負刑事責任。因此民、刑事責任皆需負擔。只負民事或只負刑事的說法都不完整,實務上被害人可同時提起民事求償,檢警亦得依法追訴刑責。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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