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7年 第3梯次 數位電子甲級 學科
第17題
凡工作的性質可能遭受到飛越物品襲擊或碰撞到頭部時,工作人員應該配戴
題目
凡工作的性質可能遭受到飛越物品襲擊或碰撞到頭部時,工作人員應該配戴
- (1) 安全帽
- (2) 安全眼鏡
- (3) 護目鏡
- (4) 防護面罩
官方答案
(1) 安全帽
解析
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相關規定,作業場所如有物體飛落、飛來或碰撞導致頭部受傷之虞者,勞工應佩戴安全帽(head protection)以保護頭部。安全眼鏡、護目鏡、防護面罩主要用於保護眼睛與面部,並無法防護頭部撞擊。題意為「飛越物品襲擊或碰撞到頭部」,屬頭部防護需求,故應配戴安全帽而非護目類裝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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