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0年 第3梯次 數位電子甲級 學科
第55題
勞工在何種情況下,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
題目
勞工在何種情況下,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
- (1) 確定被法院判刑6 個月以內並諭知緩刑超過1 年以上者
- (2) 不服指揮對雇主暴力相向者
- (3) 經常遲到早退者
- (4) 非連續曠工但1 個月內累計達3 日以上者
官方答案
(2) 不服指揮對雇主暴力相向者
解析
依勞動基準法第12條,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之事由包含:對雇主、雇主家屬或共同工作之勞工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行為者。故「不服指揮對雇主暴力相向」符合該款,選項2正確。選項1須受有期徒刑以上刑確定且未諭知緩刑,緩刑者不適用;選項3「經常遲到早退」須達情節重大;選項4須無故繼續曠工3日或1個月累計達6日,3日未達法定標準,故皆錯。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