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7年 第3梯次 電腦軟體應用乙級 學科

第10題

小明代表學校參加全國青年學生網站設計大賽時,整個網站是由老師提出建議點子,由小明設計 建置完成,這個網站設計的著作權是屬於誰的?

題目

小明代表學校參加全國青年學生網站設計大賽時,整個網站是由老師提出建議點子,由小明設計 建置完成,這個網站設計的著作權是屬於誰的?

  1. (1) 小明
  2. (2) 老師
  3. (3) 老師與小明共享
  4. (4) 學校

官方答案

(1) 小明

解析

著作權法保護的是具體的「表達」,不保護單純的點子或構想。網站由小明實際設計、建置完成,屬於小明創作的著作,著作權原則上歸實際創作的小明享有;老師只提供建議點子,並未共同完成表達,學校也不是著作人。除非另有僱傭或契約約定,否則權利不會因提供點子或就讀學校而移轉。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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