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5年 第2梯次 電腦軟體設計丙級 學科
第31題
老師的演講廣受各界歡迎,小王筆錄他的演講內容,並刊載於校刊內,請問這著作權是屬於 誰的?
題目
老師的演講廣受各界歡迎,小王筆錄他的演講內容,並刊載於校刊內,請問這著作權是屬於 誰的?
- (1) 老師和小王共有
- (2) 學校
- (3) 老師
- (4) 小王
官方答案
(3) 老師
解析
依著作權法,演講屬於語文(口述)著作,著作人為實際創作演講內容的老師,著作權原則上歸著作人享有。小王只是把聽到的內容筆記下來,屬於重製行為,並未自行創作,因此不會因為記錄而成為著作人,也無法與老師共有。校刊刊載涉及重製與公開發表,應取得老師授權;學校僅提供發表園地,也不會因此取得著作權。除非另有約定或屬於職務著作,否則權利仍屬老師。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