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5年 第1梯次 電腦硬體裝修乙級 學科

第28題

依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雇主對求職者或受僱者之招募、甄試、進用、分發、配置、考績 或陞遷等,不得因下列何者而有差別待遇?

題目

依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雇主對求職者或受僱者之招募、甄試、進用、分發、配置、考績 或陞遷等,不得因下列何者而有差別待遇?

  1. (1) 性別
  2. (2) 血型
  3. (3) 年齡
  4. (4) 信仰

官方答案

(1) 性別

解析

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7條規定,雇主對求職者或受僱者之招募、甄試、進用、分發、配置、考績或陞遷等,不得因「性別」而有差別待遇(工作性質僅適合特定性別者不在此限)。本題所列招募等事項正是該條明文保護範圍,故差別待遇的禁止事由為性別。血型、年齡、信仰非該條所定之禁止差別待遇事由(年齡另有其他法規規範)。選1。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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