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3年 第2梯次 工業用管配管甲級 學科

第56題

易燃液體產生足夠引燃蒸汽最低溫度,稱之為

題目

易燃液體產生足夠引燃蒸汽最低溫度,稱之為

  1. (1) 沸點
  2. (2) 閃火點
  3. (3) 蒸汽點
  4. (4) 爆炸點

官方答案

(2) 閃火點

解析

閃火點是指易燃液體表面揮發的蒸氣與空氣混合後,遇火源能產生瞬間閃燃的最低溫度,也就是產生足夠引燃蒸氣的最低溫度,為易燃液體重要的火災危險指標。沸點是液體沸騰的溫度;蒸汽點(著火點)是能使燃燒持續的溫度,通常高於閃火點;爆炸點並非此定義所用的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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