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6年 第2梯次 工業用管配管丙級 學科
第19題
若某公司從事違反水污染防治法之行為,則該公司事業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或其他受僱 人的哪一項可能作為,不受水污染防治法的保障?
題目
若某公司從事違反水污染防治法之行為,則該公司事業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或其他受僱 人的哪一項可能作為,不受水污染防治法的保障?
- (1) 向主管機關或司法機關揭露違反本法之行為
- (2) 擔任訴訟程序之證人
- (3) 為蒐集違法情資而參與違法行為
- (4) 拒絕參與違法行為
官方答案
(3) 為蒐集違法情資而參與違法行為
解析
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2條保障條款,事業廢水處理專責人員或受僱人因揭露違法、擔任證人、拒絕參與違法行為而受不利處分時受法律保障。但為蒐集違法情資而主動參與違法行為(選項3)屬共犯行為,不在保障範圍內。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