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3年 第3梯次 建築物室內裝修工程管理乙級 學科

第10題

依「建築技術規則」規定,集合住宅係指具有共同基地及共同空間或設備。並具有

題目

依「建築技術規則」規定,集合住宅係指具有共同基地及共同空間或設備。並具有

  1. (1) 四個
  2. (2) 二個
  3. (3) 三個
  4. (4) 一個住宅單位以上之建築物

官方答案

(3) 三個

解析

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的名詞定義,集合住宅是指具有共同基地及共同空間或設備,並具有三個以上住宅單位的建築物。必須達到三個單位以上,才會形成共用樓梯、電梯、出入口等共同設施的集合使用型態;僅有一或二個單位時,仍屬較單純的住宅使用,因此正確數目為三個。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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