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2年 第1梯次 機械停車設備裝修乙級 學科
第43題
事業單位僱用人數在幾人以下即應設置勞工安全衛生管理人員?
題目
事業單位僱用人數在幾人以下即應設置勞工安全衛生管理人員?
- (1) 200 人
- (2) 100 人
- (3) 50 人
- (4) 30 人
官方答案
(2) 100 人
解析
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18 條及「勞工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 6 條規定,事業單位僱用勞工人數在 100 人以上者,應置專任勞工安全衛生管理人員;100 人以下者得兼任。題目詢問「僱用人數在幾人以下即應設置」,意指未滿 100 人時仍需設置(兼任即可),故門檻為 100 人。選項 1 的 200 人為特定高風險業業務擴大適用標準;選項 3 的 50 人、選項 4 的 30 人為醫護、檢查人員配置不同基準。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