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96年 第1梯次 機械停車設備裝修丙級 學科
第3題
建築技術規則第62 條規定,供停車空間之樓層淨高不得小於
題目
建築技術規則第62 條規定,供停車空間之樓層淨高不得小於
- (1) 1 . 7 公尺
- (2) 1 . 8 公尺
- (3) 2.0 公尺
- (4) 2 . 1 公尺
官方答案
(4) 2 . 1 公尺
解析
依《建築技術規則》第62條規定,供停車空間使用之樓層,其淨高(樓地板面至天花板或梁底面之垂直距離)不得小於 2.1 公尺,以確保車輛進出與人員安全。1.7 公尺、1.8 公尺均低於法規下限,無法容納一般小客車並保障安全;2.0 公尺亦未達規定。淨高不足會造成車輛無法順利停放或碰撞,故依法應為 2.1 公尺以上。此規定亦適用於機械停車設備所在樓層之淨空要求。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