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5年 第1梯次 園藝丙級 學科
第77題
行(受)賄罪成立要素之一為具有對價關係,而作為公務員職務之對價有「賄賂」或「不正利 益」,下列何者不屬於「賄賂」或「不正利益」?
題目
行(受)賄罪成立要素之一為具有對價關係,而作為公務員職務之對價有「賄賂」或「不正利 益」,下列何者不屬於「賄賂」或「不正利益」?
- (1) 招待吃米其林等級之高檔大餐
- (2) 免除債務
- (3) 送百貨公司大額禮券
- (4) 開工邀請公務員觀禮
官方答案
(4) 開工邀請公務員觀禮
解析
賄賂罪所要保護的是公務員職務行使的公正,對價必須是「賄賂」(金錢、財物)或「不正利益」(財物以外、足以滿足慾望的利益)。招待米其林等級餐飲、贈送大額禮券屬於財物或不正利益,免除債務則是財產上利益的移轉,三者都可能構成職務對價。開工典禮邀請公務員觀禮屬於公開的社交禮儀與公務行程,不具有私益的對價關係,故選4。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