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3年 第1梯次 農藝丙級 學科
第45題
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或自治條例之行政法上義務,經處分機關處停工、停業處分或處新臺幣五千元以 上罰鍰者,應接受下列何種講習?
題目
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或自治條例之行政法上義務,經處分機關處停工、停業處分或處新臺幣五千元以 上罰鍰者,應接受下列何種講習?
- (1) 環境講習
- (2) 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 (3) 消防講習
- (4) 衛生講習
官方答案
(1) 環境講習
解析
依環境教育法規定,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或自治條例所定行政法上義務,經處分機關處停工、停業,或處新臺幣五千元以上罰鍰者,該事業或機關的代表人及相關人員應接受環境講習。道路交通安全講習、消防講習、衛生講習分別屬交通、消防與食品衛生領域的課程,與環保違規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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