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3年 第1梯次 農藝丙級 學科

第45題

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或自治條例之行政法上義務,經處分機關處停工、停業處分或處新臺幣五千元以 上罰鍰者,應接受下列何種講習?

題目

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或自治條例之行政法上義務,經處分機關處停工、停業處分或處新臺幣五千元以 上罰鍰者,應接受下列何種講習?

  1. (1) 環境講習
  2. (2) 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3. (3) 消防講習
  4. (4) 衛生講習

官方答案

(1) 環境講習

解析

依環境教育法規定,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或自治條例所定行政法上義務,經處分機關處停工、停業,或處新臺幣五千元以上罰鍰者,該事業或機關的代表人及相關人員應接受環境講習。道路交通安全講習、消防講習、衛生講習分別屬交通、消防與食品衛生領域的課程,與環保違規無關。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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