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第3梯次 機器腳踏車修護乙級 學科

第32題

主管機關審查環境影響說明書或評估書,如認為已足以判斷未對環境有重大影響之虞,作成之審 查結論可能為下列何者?

題目

主管機關審查環境影響說明書或評估書,如認為已足以判斷未對環境有重大影響之虞,作成之審 查結論可能為下列何者?

  1. (1) 通過環境影響評估審查
  2. (2) 應繼續進行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
  3. (3) 認定不應開發
  4. (4) 補充修正資料再審

官方答案

(1) 通過環境影響評估審查

解析

依《環境影響評估法》的審查機制,主管機關審查環境影響說明書或評估書後,會作成幾種審查結論:通過環境影響評估審查、應繼續進行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認定不應開發,以及認定不應開發以外的其他情形(例如要求補充或修正資料再審)。題目已設定「認為已足以判斷未對環境有重大影響之虞」,也就是第一階段審查即確認無重大影響,結論就是通過環境影響評估審查,故選1。選項2是認為有重大影響之虞才需進入第二階段;選項3是認定對環境有重大影響而應否決開發;選項4屬資料不完備須補正的情形,均與題意不符。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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