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第3梯次 機器腳踏車修護乙級 學科
第35題
針對在我國境內竊取營業秘密後,意圖在外國、中國大陸或港澳地區使用者,營業秘密法是否 可以適用?
題目
針對在我國境內竊取營業秘密後,意圖在外國、中國大陸或港澳地區使用者,營業秘密法是否 可以適用?
- (1) 可以適用,但若屬未遂犯則不罰
- (2) 能否適用需視該國家或地區與我國是否簽訂相互保護營業秘密之條約或協定
- (3) 可以適用並加重其刑
- (4) 無法適用
官方答案
(3) 可以適用並加重其刑
解析
營業秘密法對於竊取營業秘密後,意圖在外國、大陸地區、香港或澳門使用者,設有加重處罰的規定。行為地在我國境內,本法自有適用,且此種「意圖域外使用」的型態屬於法定加重事由,得加重其刑。因此並非「無法適用」,也不以該外國或地區與我國簽有相互保護營業秘密的條約或協定為適用前提;本條規範重點在域外使用意圖的加重處罰,而非以免除未遂處罰為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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