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6年 第1梯次 會計事務─人工記帳乙級 學科

第5題

耐用年限屆滿之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如尚可繼續使用,則

題目

耐用年限屆滿之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如尚可繼續使用,則

  1. (1) 依重估剩餘耐用年限,將殘值繼續提列折舊
  2. (2) 應改列其他資產,惟不得再提列折舊
  3. (3) 應改列其他資產,並將殘值按原折舊方法繼續提列折舊
  4. (4) 重新計算折舊數額,更正前期損益

官方答案

(1) 依重估剩餘耐用年限,將殘值繼續提列折舊

解析

依 IAS 16 / 企業會計準則第 10 號,不動產、廠房及設備的耐用年限屆滿但仍繼續使用時,應重估其剩餘耐用年限與殘值,並將其帳面價值 (即殘值) 在剩餘耐用年限內繼續提列折舊。選項 2、3 錯誤於「改列其他資產」;選項 4 錯誤於「更正前期損益」,此為會計估計變更,採前瞻適用,不追溯重編。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