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第3梯次 會計事務─資訊乙級 學科

第64題

下列何者為費損認列的方式?

題目

下列何者為費損認列的方式?

  1. (1) 因果關係直接配屬
  2. (2) 以現金收付為準
  3. (3) 系統而合理的分攤
  4. (4) 立即認列

官方答案

(1) 因果關係直接配屬、(3) 系統而合理的分攤、(4) 立即認列

解析

在權責發生基礎下,費損認列原則包括:(1)能與收益有直接因果關係者,採因果關係直接配屬(選項1);(2)無法直接配屬但與收益有系統性關聯者,採系統而合理之分攤(選項3);(3)無法配屬亦無法合理分攤者,於發生當期立即認列(選項4)。選項2「以現金收付為準」屬收付基礎,與權責發生基礎下之費損認列方式無關,故錯誤。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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