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1年 第3梯次 堆高機操作單一級 學科

第54題

勞工安全衛生法中所稱之雇主為

題目

勞工安全衛生法中所稱之雇主為

  1. (1) 事業主或事業經營負責人
  2. (2) 管理員
  3. (3) 領班
  4. (4) 課長

官方答案

(1) 事業主或事業經營負責人

解析

依勞工安全衛生法(現行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2 條的定義,雇主是指事業主或事業之經營負責人,也就是擁有並經營事業、負安全衛生責任的主體。管理員、領班、課長均屬事業內部的受僱人員或管理幹部,除非法令另有規定,否則不是該法所稱的雇主。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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