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1年 第3梯次 堆高機操作單一級 學科
第54題
勞工安全衛生法中所稱之雇主為
題目
勞工安全衛生法中所稱之雇主為
- (1) 事業主或事業經營負責人
- (2) 管理員
- (3) 領班
- (4) 課長
官方答案
(1) 事業主或事業經營負責人
解析
依勞工安全衛生法(現行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2 條的定義,雇主是指事業主或事業之經營負責人,也就是擁有並經營事業、負安全衛生責任的主體。管理員、領班、課長均屬事業內部的受僱人員或管理幹部,除非法令另有規定,否則不是該法所稱的雇主。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