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5年 第1梯次 堆高機操作單一級 學科

第64題

職業安全衛生法中所稱之雇主為

題目

職業安全衛生法中所稱之雇主為

  1. (1) 領班
  2. (2) 管理員
  3. (3) 事業主或事業經營負責人
  4. (4) 課長

官方答案

(3) 事業主或事業經營負責人

解析

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條規定,雇主係指事業主或事業之經營負責人,對其事業之勞工負有安全衛生管理責任與義務。領班、管理員、課長均屬現場督導或基層管理人員,並非該法所定義之雇主。故題述所稱之雇主為事業主或事業經營負責人。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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