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5年 第2梯次 汽車車體板金乙級 學科
第49題
乙種汽車修理廠不得設立於下列何商業區域?
題目
乙種汽車修理廠不得設立於下列何商業區域?
- (1) 商三
- (2) 商一
- (3) 商二
- (4) 商四
官方答案
(2) 商一
解析
依都市計畫法相關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定,汽車修理廠屬可能產生噪音、廢氣的行業,乙種汽車修理廠不得設立於商一(第一種商業區)。商一多為鄰里性商業區,僅允許低強度、無汙染的零售及服務業;商二、商三、商四則依各分區允許強度與附帶條件,得在一定條件下設置汽車修理廠。故選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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