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5年 第2梯次 汽車車體板金乙級 學科

第49題

乙種汽車修理廠不得設立於下列何商業區域?

題目

乙種汽車修理廠不得設立於下列何商業區域?

  1. (1) 商三
  2. (2) 商一
  3. (3) 商二
  4. (4) 商四

官方答案

(2) 商一

解析

依都市計畫法相關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定,汽車修理廠屬可能產生噪音、廢氣的行業,乙種汽車修理廠不得設立於商一(第一種商業區)。商一多為鄰里性商業區,僅允許低強度、無汙染的零售及服務業;商二、商三、商四則依各分區允許強度與附帶條件,得在一定條件下設置汽車修理廠。故選2。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