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7年 第3梯次 汽車車體板金乙級 學科

第52題

請問下列何者非為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 條所規範之當事人權利?

題目

請問下列何者非為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 條所規範之當事人權利?

  1. (1) 請求補充或更正
  2. (2) 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
  3. (3) 查詢或請求閱覽
  4. (4) 請求刪除他人之資料

官方答案

(4) 請求刪除他人之資料

解析

《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3 條規定當事人權利包括:查詢請求閱覽、請求製給複製本、請求補充更正、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利用、請求刪除(僅限自身資料)。第 4 款「請求刪除他人之資料」超越當事人權利範圍,涉及他人資料控制權,非本法賦予之權利。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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