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7年 第3梯次 汽車車體板金乙級 學科
第52題
請問下列何者非為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 條所規範之當事人權利?
題目
請問下列何者非為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 條所規範之當事人權利?
- (1) 請求補充或更正
- (2) 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
- (3) 查詢或請求閱覽
- (4) 請求刪除他人之資料
官方答案
(4) 請求刪除他人之資料
解析
《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3 條規定當事人權利包括:查詢請求閱覽、請求製給複製本、請求補充更正、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利用、請求刪除(僅限自身資料)。第 4 款「請求刪除他人之資料」超越當事人權利範圍,涉及他人資料控制權,非本法賦予之權利。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