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第3梯次 汽車車體板金乙級 學科
第1題
如果發現有同事,利用公司的財產做私人的事,我們應該要
題目
如果發現有同事,利用公司的財產做私人的事,我們應該要
- (1) 不關我的事,我只要管好自己便可以
- (2) 應該立即勸阻,告知他這是不對的行為
- (3) 未經查證或勸阻立即向主管報告
- (4) 應該告訴其他同事,讓大家來共同糾正與斥責他
官方答案
(2) 應該立即勸阻,告知他這是不對的行為
解析
發現同事利用公司財產辦私事,基於職場倫理與誠信原則,應先當面勸阻,告知其行為不當,給予改正機會。直接漠視(選項1)縱容違規;未經勸阻即向主管報告(選項3)略顯急促,宜先溝通;告知其他同事共同斥責(選項4)易演變成公審,破壞職場和諧。故最適當做法是立即勸阻並說明不對,選項2最符合職場倫理與檢定價值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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