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3年 第3梯次 汽車車體板金乙級 學科
第11題
下列何者行為會有侵害著作權的問題?
題目
下列何者行為會有侵害著作權的問題?
- (1) 以分享網址的方式轉貼資訊分享於社群網站
- (2) 直接轉貼高普考考古題在FACEBOOK
- (3) 將講師的授課內容錄音,複製多份分贈友人
- (4) 將報導事件事實的新聞文字轉貼於自己的社群網站
官方答案
(3) 將講師的授課內容錄音,複製多份分贈友人
解析
依著作權法,講師授課內容(語文、視聽著作)原則上受著作權保護,將其上課錄音並複製多份分贈友人,同時涉及「重製」與「散布」兩種利用行為,除符合合理使用或已獲授權外,須取得著作財產權人同意,因此會構成侵害。單純分享網址只是提供連結,未重製著作;轉貼新聞報導的事實敘述,因事實本身不受著作權保護,爭議較小。複製多份分送他人已超出個人使用範圍,是四個選項中最明確的侵權行為。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