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0年 第3梯次 汽車車體板金丙級 學科
第49題
經勞動部核定公告為勞動基準法第84 條之1 規定之工作者,得由勞雇雙方另行約定之勞動條件, 事業單位仍應報請下列哪個機關核備?
題目
經勞動部核定公告為勞動基準法第84 條之1 規定之工作者,得由勞雇雙方另行約定之勞動條件, 事業單位仍應報請下列哪個機關核備?
- (1) 法院公證處
- (2) 勞動部
- (3) 當地主管機關
- (4) 勞動檢查機構
官方答案
(3) 當地主管機關
解析
依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公告之工作者,勞雇雙方得就工作時間、例假、休假及女性夜間工作等事項另行約定,但約定應以書面為之,並報請「當地主管機關」核備。此處的核備機關是事業單位所在地的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並非勞動部本身;勞動部負責的是核定公告適用對象。法院公證處僅辦理公證,並無勞動條件核備權限;勞動檢查機構的職責在於檢查與取締,也不受理核備。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