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0年 第3梯次 汽車車體板金丙級 學科

第49題

經勞動部核定公告為勞動基準法第84 條之1 規定之工作者,得由勞雇雙方另行約定之勞動條件, 事業單位仍應報請下列哪個機關核備?

題目

經勞動部核定公告為勞動基準法第84 條之1 規定之工作者,得由勞雇雙方另行約定之勞動條件, 事業單位仍應報請下列哪個機關核備?

  1. (1) 法院公證處
  2. (2) 勞動部
  3. (3) 當地主管機關
  4. (4) 勞動檢查機構

官方答案

(3) 當地主管機關

解析

依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公告之工作者,勞雇雙方得就工作時間、例假、休假及女性夜間工作等事項另行約定,但約定應以書面為之,並報請「當地主管機關」核備。此處的核備機關是事業單位所在地的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並非勞動部本身;勞動部負責的是核定公告適用對象。法院公證處僅辦理公證,並無勞動條件核備權限;勞動檢查機構的職責在於檢查與取締,也不受理核備。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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