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96年 第3梯次 托育人員丙級 學科

第29題

政府委託辦理的「保母人員核心課程」,其目的不包括以下那一項?

題目

政府委託辦理的「保母人員核心課程」,其目的不包括以下那一項?

  1. (1) 增進保母對嬰兒發展的知識
  2. (2) 增進保母照顧嬰幼兒的技巧
  3. (3) 讓保母有機會到幼稚園工作
  4. (4) 協助疏解當前社會的托兒壓力

官方答案

(3) 讓保母有機會到幼稚園工作

解析

保母人員核心課程目的在提升保母專業知能,包含增進對嬰兒發展的認識、強化照顧技巧,並透過專業托育服務協助家庭紓解托兒壓力,均屬課程目標。選項3「讓保母有機會到幼稚園工作」並非課程設計目的,因核心課程聚焦於0至未滿6歲兒童的居家托育,與幼教機構的教保工作不同,亦未提供幼稚園任教資格。故選3。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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