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4年 第1梯次 托育人員單一級 學科
第37題
現行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應給予早期療育之特殊照顧者為
題目
現行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應給予早期療育之特殊照顧者為
- (1) 身心障礙兒童
- (2) 資賦優異兒童
- (3) 發展遲緩兒童
- (4) 體弱多病者
官方答案
(3) 發展遲緩兒童
解析
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對於「發展遲緩」兒童,應依其需要給予早期療育、醫療、就學等特別照顧,以把握0~6歲黃金介入期。發展遲緩指認知、語言、動作、社交任一領域明顯落後同齡。身心障礙(1)多歸特教法規範;資賦優異(2)、體弱多病(4)非本法早期療育主要對象。故選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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