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0年 第3梯次 托育人員單一級 學科
第14題
提供兒童充足的食物、安全的居所、清潔的飲水及基本的健康照顧,是保障兒童下列何種權益?
題目
提供兒童充足的食物、安全的居所、清潔的飲水及基本的健康照顧,是保障兒童下列何種權益?
- (1) 發展權
- (2) 受保護權
- (3) 生存權
- (4) 優先受救助權
官方答案
(3) 生存權
解析
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條與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第6、27條,生存權係指兒童享有生存與發展的固有權利,國家應確保兒童在最大程度上生存與發展。提供充足食物、安全居所、清潔飲水及基本健康照顧,屬於保障兒童基本生存需求,屬生存權範疇。發展權著重教育、休閒、文化活動;受保護權著重免受虐待、忽視、剝削;優先受救助權著重災難或緊急狀況下優先救助。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