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3年 第2梯次 托育人員單一級 學科
第52題
提供兒童充足的食物、安全的居所、清潔的飲水及基本的健康照顧,是保障兒童下列何種權益?
題目
提供兒童充足的食物、安全的居所、清潔的飲水及基本的健康照顧,是保障兒童下列何種權益?
- (1) 發展權
- (2) 優先受救助權
- (3) 生存權
- (4) 受保護權
官方答案
(3) 生存權
解析
依《兒童權利公約》第 6 條及第 24 條,生存權為兒童最基本權利,包含國家應確保兒童生存與發展,提供充足食物、安全居所、清潔飲水及基本醫療照護等生存條件。發展權(選項 1)著重教育、休閒、文化活動等潛能發揮;優先受救助權(選項 2)指災難或衝突時優先獲得保護;受保護權(選項 4)著重免受暴力、虐待、剝削。題目列舉之項目屬維持生命基本需求,核心屬生存權內涵。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