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3年 第2梯次 托育人員單一級 學科

第52題

提供兒童充足的食物、安全的居所、清潔的飲水及基本的健康照顧,是保障兒童下列何種權益?

題目

提供兒童充足的食物、安全的居所、清潔的飲水及基本的健康照顧,是保障兒童下列何種權益?

  1. (1) 發展權
  2. (2) 優先受救助權
  3. (3) 生存權
  4. (4) 受保護權

官方答案

(3) 生存權

解析

依《兒童權利公約》第 6 條及第 24 條,生存權為兒童最基本權利,包含國家應確保兒童生存與發展,提供充足食物、安全居所、清潔飲水及基本醫療照護等生存條件。發展權(選項 1)著重教育、休閒、文化活動等潛能發揮;優先受救助權(選項 2)指災難或衝突時優先獲得保護;受保護權(選項 4)著重免受暴力、虐待、剝削。題目列舉之項目屬維持生命基本需求,核心屬生存權內涵。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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