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3年 第2梯次 車輛塗裝乙級 學科

第25題

實施有噪音作業特殊健康檢查應

題目

實施有噪音作業特殊健康檢查應

  1. (1) 六個月
  2. (2) 三年
  3. (3) 一年
  4. (4) 二年實施一次

官方答案

(3) 一年

解析

依「勞工健康保護規則」規定,從事噪音作業(如8小時日時量平均音壓級達85分貝以上)之勞工,雇主應使其接受特殊健康檢查,檢查頻率為每年一次,以監測聽力損失情形。半年、二年、三年等週期分別對應其他類型作業或一般健康檢查,並非噪音作業特殊健康檢查之法定頻率,故本題選 1 年(選項 3)。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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